11月26日,岳麓區咸嘉湖西路,江南公寓小區共有房屋13棟,這個被稱為“農民工公寓”的小區,目前入住的大部分是“城裡人”。圖/記者李坤  
  9年前,這是全省第一個農民工廉租房項目,凝聚了一座城市對務工人員的關切,媒體聚集,褒揚四起;9年後,13棟房屋僅1棟是農民工租住,上百套房屋已被出售,“農民工公寓”已難副其實。
  江南公寓作為一個投入七千多萬的民心工程,為何陷入目前的尷尬境地?
  熱鬧:當年的民心工程,還上了新聞聯播
  江南公寓位於長沙市岳麓區咸嘉湖西路。11月28日,瀟湘晨報記者在這裡看到,小區共有房屋13棟,每棟6層。這個被稱為“農民工公寓”的小區,目前入住的大部分是“城裡人”。
  江南公寓建成於2004年,建設總投資約7500萬,占地46畝,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。該項目是長沙市當年力推的民心工程,由當時的長沙市房產局負責,代建單位為長沙房產(集團)有限公司(下稱長房集團)屬下的長沙市舊城改建開發公司(下稱舊城公司)。
  “當年報建,當年12月就建好了。”11月28日,舊城公司營銷部經理劉治介紹,江南公寓建好後便整體移交給長沙市房產局。這是全省第一個農民工廉租房項目,當年在全國也屈指可數。
  “農民工月租60元可住‘花園’公寓”,這是當年一些媒體報道的標題。“在工資拖欠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後,長沙農民工將在住房上開始享受‘市民待遇’。”新華社的報道也對長沙“農民工公寓”寄予厚望。
  “當年這事還上了央視的新聞聯播呢。”舊城公司總經理仲昭祿回憶。
  “當時的想法,是把江南公寓作為一個試點,如果成功的話,就在全市推廣。”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趙金偉說。
  9年過去了,就農民工廉租房而言,江南公寓的“試點”是否成功?
  冷清:六百套房,入住農民工僅一成
  一室一廳,55平方米,這是來自瀏陽的農民工袁美寧和丈夫在江南公寓的家,他們是2007年開始租住的。“原來租金是每平米4塊錢,現在是5塊錢。”袁美寧介紹。
  瀟湘晨報記者瞭解到,江南公寓13棟房子中,目前僅第12棟為農民工租住。
  “目前入住的農民工,大概是60戶左右。”負責收取居民租金的長房集團恆隆公司租賃部副經理湯波介紹。
  江南公寓有住房600餘套,入住的農民工為何只占十分之一?“雖然租金不多,但很多農民工還是不捨得。”曾任長沙市房產局副局長並分管此項目的趙金偉分析。
  而當時農民工租住的條件也被認為過於苛刻:一要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,二是月收入在800元以下。雖然之後相關部門放寬條件,但從農村進入長沙的農民工大多“不感冒”。
  “我從河東趕到那裡,搭公交車來回每天至少四塊錢。要是堵車又耽誤時間,還不如住在工棚里。”在長沙雨花區一工地做事的張師傅告訴記者。
  “可能違背了一些經濟常理,還是要尊重市場規律。”長房集團營銷企劃部經理方浩分析。
  質疑:3棟住宅被出售,廉租房變成商品房?
  不足十分之一的入住率,讓江南公寓的許多房屋處於閑置狀態。正是在這種情況下,“農民工公寓”的入住者開始“多元化”。
  目前,江南公寓的8棟和10棟,大部分房屋空置。已在12棟租住的農民工劉師傅告訴記者,他的工友前段時間曾想來小區租房,但遭拒絕。
  “還空著的這兩棟,是落實私改遺政策的安置房。”長房集團恆隆公司租賃部的湯波介紹,小區內共有5棟住宅當年劃定用於私房改造遺留項目的安置,其他數棟後來成為公房,也用於一些拆遷項目的安置。
  而令人吃驚的是,江南公寓內的3棟住宅,不僅沒有入住農民工,反而被當成商品房銷售。
  “9棟24套、13棟40套全賣了,11棟也賣了20多套。”江南公寓居民石傑介紹。
  13棟居民曹秀梅告訴記者,她是長房集團的職工,2005年按每平方米兩千元左右的價錢買下了江南公寓的房子,後來拿到了房產證。在11棟購買了住房的居民伍洋也表示自己有房產證。
  “賣出去了的房子,總共是176戶。”11月27日,查看資料後的湯波告訴記者。
  [親歷者說] 當年領導對出售一事均表示不知情
  在採訪中,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趙金偉表示,對於江南公寓出售住宅一事不知情,“當年已經劃給長房集團管理。”
  據瞭解,2004年底,江南公寓代建方、長房集團舊城公司將項目整體交付長沙市房產局。一年之後,在政企分離的背景下,長沙市房產局屬下的長房集團直屬國資部門管轄,江南公寓也劃歸長房集團管理。
  “賣了一些房子出去,主要是為了還貸款。”長房集團營銷企劃部經理方浩向記者解釋。江南公寓代建方舊城公司的財務部經理李也玲介紹,當年7500萬元的建設資金,長沙市財政出1500萬,長沙市房產局出6000萬,“後來房產局只出了4000萬,還有2000萬的缺口,是我們舊城公司向銀行貸款的。”
  “房產局當時同意我們賣90多套,後來好像賣了70多套,剛好還掉貸款和利息。”舊城公司營銷部經理劉治說,後來有些安置的房屋是實行實物安置,“也是賣了。”
  長房集團方面稱,當年銷售部分江南公寓住宅的對象,只限非城鎮戶口人員,且經房產部門同意。“房號都是從張偉傑處長那裡拿的。”劉治說。採訪中,長房集團方面未提供批准賣房的相關依據。
  11月28日,曾任長沙市房產局住房處處長、現在長沙市住建委上班的張偉傑告訴記者,自己對當年長房集團出售江南公寓部分住宅一事“不清楚”,“沒有經過我們同意,他們公司那時不屬於我們管了。”(瀟湘晨報記者朱遠祥)
(原標題:13棟農民工廉租房 僅1棟住農民工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y39kyxtv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