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報記者 朱婷
  重慶商報訊 因不滿車輛停放擁擠,張某怒將小區十餘台轎車劃傷。昨日,記者從市五中院獲悉,大渡口區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毀壞財物罪,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。
  去年4月6日晚,張某駕車回到大渡口某花園小區,因停車問題與車庫物業人員發生糾紛。同年4月15日,張某將車庫的15輛轎車劃損。經鑒定,損失計36081元。第二日,張某被民警抓獲,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於次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4月25日變更為監視居住。隨後,張某賠償了被損壞轎車的維修費用,自認為完事,便擅自前往外地,即被列為網上追逃。2014年6月20日,張某被逮捕歸案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。考慮到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並積極賠償各被害人,依法對其從輕處罰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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